2026年5月20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《關于有序推動多用戶綠電直連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發改能源〔2026〕688號)。這是繼2025年650號文(單用戶綠電直連)和1192號文(價格機制)之后,綠電直連政策體系的又一次重大升級。

如果說650號文打開了綠電直連的”制度閘門”,688號文則徹底打通了”規模化發展”的通道——從單用戶到多用戶,從”一對一”到”一對多”,綠電直連正式邁入2.0時代。

**? 核心發現:**688號文沿著”生態構建—組織模式—交易運行—溯源認證”的邏輯,在四個維度完成了對650號文的根本性突破,為包含多方主體的”綠色電力微生態”構建了一整套運行規則。

突破一:適用范圍大幅拓展,從”單點”到”全景”

650號文僅支持新能源向單個用戶直供,而688號文在此基礎上一次性打開了四類參與通道:

**第一,新建負荷可同步配套新能源。**新增工業項目、產業園區可以在規劃建設之初就將新能源電源納入整體方案,實現”荷源一體”從零起步。這意味著未來的新建高載能項目將不再是先建廠再找綠電,而是從源頭實現綠電配套。

**第二,存量單用戶項目可拓展升級。**此前已獲批的綠電直連項目(單用戶),可以吸納新的用戶加入,并同步擴建新能源電源,實現從”點”到”面”的滾動發展。這一設計為已建項目的擴容和模式升級預留了通道。

**第三,有綠電消費需求的企業可自主探索。**包括有綠色電力消費比例要求的企業、重點用能和碳排放企業、有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業及其上下游企業等,均可利用周邊新能源資源開展多用戶綠電直連。這一條尤為值得關注——它將參與范圍從大型企業擴展到了中小企業集群。

**第四,工業園區、零碳園區、增量配電網可整體參與。**這是本次政策的最大亮點之一——園區全部或部分負荷可就近接入新能源,組成多用戶綠電直連項目。

**?? 關鍵數據:**工業園區占我國總能耗的66%以上。688號文的園區通道意味著超過2/3的全國工業能耗有了接入直連綠電的制度通道,政策撬動效應不可估量。

突破二:主責機制從單一到多元,解決”誰來管”的難題

多用戶場景下,最核心的治理難題是:多個法人主體之間,誰來承擔項目整體責任?688號文創造性地提出了”主責單位”制度。

政策明確要求項目通過靈活的投資模式建立主責單位,負責項目內部電力設施的建設和公平運營。這一制度設計有幾層深意:

一是主責單位可以是負荷方、電源方,也可以是雙方合資公司,突破了所有制和行業壁壘。二是主責單位對外承擔與公共電網的結算和協調責任,對內負責源荷協調、內部結算和公平運營。三是項目內部涉及的電源、負荷等各方需簽訂協議,明確內部費用標準、結算方式和違約責任。

這一機制借鑒了增量配電網和微電網的運營經驗,但更進一步——它不需要成立配售電公司,大大降低了組織成本和準入門檻。

突破三:交易機制從原則到可操作,解決”如何運行”

650號文要求直連項目整體參與電力市場,但未細化多用戶場景下的具體操作規則。688號文則為多用戶聯合體參與市場搭建了完整的制度框架,核心有三:

**一是確立統一決策主體。**項目以新型經營主體身份注冊,由主責單位統一申報交易,內部各主體不得各自入市。這避免了多用戶場景下交易行為碎片化導致的協調失靈。

**二是設計漸進式入市路徑。**初期以”報量不報價”方式參與現貨市場,條件成熟后過渡至”報量報價”。這一安排為多用戶項目在運行初期的能力積累留出了適應空間。

**三是明確價格和結算規則。**并網型項目按1192號文要求公平承擔輸配電費、系統運行費和交叉補貼,上網電量原則上不超過總可用發電量的20%。這就形成了清晰的經濟賬本。

維度 650號文 688號文

交易主體 原則性要求整體參與 主責單位統一申報,內部不各自入市

入市路徑 未明確 報量不報價→報量報價漸進過渡

曲線協調 未涉及 允許內部協調優化、靈活調整發用電曲線

上網約束 不超過20%(單用戶) 不超過20%(多用戶,各省可細化)

突破四:溯源機制從無到有,解決”怎么認證綠電”

這或許是688號文最具技術創新意義的一筆。650號文僅在定義中提及綠電直連”可實現供給電量清晰物理溯源”,但未設置具體規則。而688號文將其作為核心制度加以確立。

多用戶場景下,電量的精準溯源和公平分配是核心難題。政策要求項目在內部各關口安裝雙向分時計量裝置,以關口計量為基礎實現小時級新能源發用電量匹配,各用戶按用電量占比確定自發自用電量。

更關鍵的是,這一機制與綠證核發、碳排放因子計算進行了系統銜接,使企業能夠獲得”看得見、證得明”的綠電消費憑證。這對于出口型企業應對歐盟CBAM(碳邊境調節機制)具有直接意義——CBAM已于2026年1月正式進入收費階段,2027年起將正式清繳碳成本,能夠提供小時級綠電溯源的企業將在碳成本核算中占據明顯優勢。

**?? 關鍵點:**小時級溯源機制與綠證核發、碳排放因子計算、國際綠電溯源雙向銜接,實現”一個數據、三重用途”——綠電消費證明、碳減排核算、CBAM合規支撐。

對產業的影響:誰將最先受益?

政策明確優先支持算力設施、綠色氫氨醇等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開展綠電直連。分布式光伏也可通過集中匯流方式參與。結合當前產業格局,以下幾類主體將率先受益:

**出口外向型企業。**面對CBAM帶來的碳成本壓力,綠電直連的小時級溯源機制提供了最直接的應對工具。能夠向歐盟客戶提供經認證的綠電消費數據,將在碳成本核算中獲得實質性的抵扣優勢。

**工業園區和零碳園區。**園區整體參與綠電直連,可以大幅降低入駐企業的綠電獲取成本。多用戶共擔線路投資和運維成本的制度安排,有效降低了中小企業獲取直連綠電的門檻。

**算力中心和綠色氫氨醇項目。**作為優先支持對象,這兩類高載能新興產業將獲得更便捷的政策通道,實現”算力+綠電""氫能+綠電”的深度綁定。

**通信和電力設備供應商。**多用戶綠電直連項目對通信控制、計量裝置、自動化系統有大量需求——小時級計量需要高精度終端,多主體協調需要可靠的通信通道,安全運行需要完善的監控系統。關口計量數據的可靠采集與傳輸,依賴高性能數據采集終端完成數據匯聚和協議轉換,是保障整個溯源體系穩定運行的關鍵基礎設施。

688號文的出臺,標志著綠電直連制度體系的基本成熟。從650號文的單用戶破冰,到1192號文的價格機制構建,再到688號文的多用戶擴展,政策”三連發”在不到一年時間內完成了從”有沒有”到”好不好”再到”廣不廣”的三級跳。

當然,政策效應的充分釋放還需要多重條件的協同配合。各省需加快出臺配套實施細則,在用戶邊界、就近消納距離、退出機制等關鍵指標上給出清晰指引;項目主責單位需要盡快建立多主體協調、負荷預測、內部結算等方面的專業能力;綠電溯源技術體系和數據治理也需要加快推進。

綠電直連2.0時代已經開啟,你的企業準備好了嗎?